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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导读:四川高职单招网分享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动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四川高职单招网分享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动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3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6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期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mypt.edu.cn/),点击“9+3”单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4月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2.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上“9+3”单招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30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四)考试地点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3、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13日考生在学校招生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本人于4月13日12:00前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监察审计处(第二教学楼15楼11号,电话:0816-2571927)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4. 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则应在4月26日16:00前本人持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处(行政楼207)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不再补录。

  5.“9+3”高职单招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8月与统招考生一同寄发。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4.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5.新生报到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超过报到时间15天)未报到且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

  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2202104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QQ咨询群:1013105321

  学校网址:http://www.my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

  文章来源:https://zs.mypt.edu.cn/Web/ShowInfo1?tAE3UtFLlqsyfvT2KsNoL46ZTuXwSeZTHXRFMd6YfF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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