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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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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高职单招网分享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动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 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泸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 2019 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 14 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

  (三)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文艺特长生测试。

  (四)在美术方面有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美术特长生测试。

  (五)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 2019 年 3 月 3 日 8:00 至 15 日 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 1 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 8:00 至 25 日 18: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lzy.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网上缴费(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 3 月 29 日到学院现场缴费),2019 年 3 月27 日-3 月 28 日 17:30 考生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网上缴费及无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 17:00 前可到学院现场打印准考证)。体育特长生须在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文艺特长生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美术特长生不分类别,由学院统一确定测试项目。所有报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 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院《高职单招报名表》、户口簿或身份证。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总计划 2325 人,其中对口高职类招生计划 1300 人,普通类招生计划 965 人,特长生招生计划 60 人。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1、普高生: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总分:500 分)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 100 分,总分 300,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综合素质测试:基础知识测试、基本能力面试各 100 分,总分 200 分,基础知识测试为笔试。

  2、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能力测试(总分:500 分)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 100 分,总分 300,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职业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操作各 100 分,总分 200 分,专业基础知识为笔试。其中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职业能力测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 100 分,总分 200 分。

  3、特长生: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测试(总分:500 分)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各 100 分,总分 300 分,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4、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考试地点

  参考考生 3000 人以内,考试地点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与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参考考生 3000 人以上,考试地点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 2019 年 3 月 30 日 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 分,总分 300 分。

  2、 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019 年 3 月 30 日 13:00-18:00

  3、特长生专业测试

  2019 年 3 月 30 日 13:00-18:00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对口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

  (二)录取规则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特长生除外),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类、对口高职类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类各专业、对口高职类各类别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4、学院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 85%。在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据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6、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7、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 7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

  5、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 4 月 11 日 17 时之前到我院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9、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10、申请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 7 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2019 年 3 月 15 日,单独招生宣传。

  (二)2019 年 3 月 3 日—3 月 15 日 18:00 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报学校志愿,2019 年 3月 19 日-3 月 25 日 18:00 前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lzy.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网上缴费(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 3 月 29 日到学院现场缴费), 2019 年 3 月 27 日-3 月 28 日 17:30 前考生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网上缴费及无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 2019 年3月 29日17:00前来学院现场打印准考证)。体育特长生须在篮球、足球、田径、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音乐特长生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美术特长生不分类别,由学院统一确定测试项目。

  (三)2019 年 3 月 29 日 16:00-17:30,考生凭准考证来我院熟悉考场。

  (四)2019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019 年 3 月 30 日 13:30-18:00,考生到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

  (五)2019 年 4 月 2 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2019 年 4 月 3 日 17:30 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2019 年 4 月 5 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普通类及对口高职类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普通类各专业、对口高职类各类别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及特长生专业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

  (八)2019 年 4 月 5 日-4 月 11 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普通类、对口高职类及特长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2019 年 4 月 12 日 12:00 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已录取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外,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zsc.lzy.edu.cn/info/1017/13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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